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 第2條 法規: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2條 少年觀護所掌理下列事項:一、少年之鑑別輔導。二、少年之衛生保健。三、少年之戒護管理。四、少年之名籍、給養及保管。五、其他有關少年觀護所管理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