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省(市)及航業調查處組織規程 第6條 法規:法務部調查局省(市)及航業調查處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6條 直轄市調查處得依行政區或業務性質設調查站,另為專責辦理各類犯罪調查業務,得設工作站,均得分組辦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