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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1條

資訊室置主任一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資訊室之行政事項,並指揮監督該室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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