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二章 檢察長 第15條 檢察長因案件之需要,得指派檢察官一人或數人協同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