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39條 法規:少年輔育院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五章 教育及管理 第39條 在院學生,為促其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應劃分班級,以積分進級方法管理之。前項積分進級規則,由法務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