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29條 法規:少年輔育院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5-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入院出院 第29條 停止感化教育執行交付保護管束之學生出院時,應報知該管少年法庭,並附送在院之鑑別、學業、習藝及其言行紀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