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法規: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母法 第27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一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自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