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體育團體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免徵營業稅認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前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運動賽事,以於我國境內舉辦且對外公開,並經各該運動賽事之主管機關備查者為限。
前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各該運動賽事之主管機關備查文件,應副知主管稽徵機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