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6條 法規:運動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產業及科技目 第1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三年一月二日及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