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第12條 法規: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產業及科技目 第12條 運動彩券投注之標的賽事,應由發行機構備齊發行計畫,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定後始得將賽事納入標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