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 第6條 法規:國民體育法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為鼓勵國民參與體育活動,明定每年九月九日為國民體育日。各級政府應在國民體育日,加強全民健身宣傳。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