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民運動會舉辦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經核定之承辦單位,應於核定後三個月內與本部簽訂舉辦協議書,明定承辦單位之權利義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