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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教保服務人員政策及法規之研擬或訂定。
二、教保服務人員人力規劃、培育及人才庫之建立。
三、教保服務人員權益之保障。
四、其他全國性教保服務人員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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