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14條 法規: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4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