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10條 法規: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0條 本基金預算之編製,應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並以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