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續辦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續辦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7條 評鑑小組應就受託學校提出之自我評鑑報告書,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評鑑。前項實地評鑑由評鑑小組委員前往受託學校,以資料檢閱、參觀設施、觀察與訪談、綜合座談或其他方式為之。實地評鑑時,評鑑小組委員應全程親自出席,不得代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