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評鑑小組應就受託學校提出之自我評鑑報告書,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評鑑。前項實地評鑑由評鑑小組委員前往受託學校,以資料檢閱、參觀設施、觀察與訪談、綜合座談或其他方式為之。實地評鑑時,評鑑小組委員應全程親自出席,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