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進修部之入學年齡須年滿十五歲。
國民小學進修部新生,得由學校編入與其程度相銜接之級別就讀。
國民中學進修部之入學,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民小學或國民小學補習學校畢業。
二、經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具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
三、國民小學同等學力。
前二項之入學方式及申請程序採登記制;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