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第3條 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3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一、常態編班:指於同一年級內,以隨機原則將學生安排於班級就讀之編班方式。二、分組學習:指依學生之學習成就、興趣、性向、能力等特性差異,將特性相近之學生集合為一組,實施適性化或個別化之學習。 本條定義的名詞 常態編班 分組學習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