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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推動國民中學學生適性輔導工作,協助並督導國民中學辦理學生適性選擇適當入學方式,並建立對學校訪視及考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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