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58條 法規:高級中等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相關法規 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八章 學生權利及義務 第58條 政府為協助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應辦理學生就學貸款;貸款項目包括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海外研修費及重讀者之學費等相關費用;其貸款條件、額度、項目、權利義務、還款協助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涉及原住民者,應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