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43-2條 法規:高級中等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相關法規 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課程及學習評量 第43-2條 課審會審議大會掌理下列事項:一、課程綱要總綱、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之審議。二、學校課程修訂原則之審議。三、其他依法應由課審會決議事項。課審會審議大會之決議,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課審會審議大會、分組審議會之組成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