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30條 法規:高級中等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相關法規 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教職員任用及考核 第30條 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但建教合作班得依需要增置導師員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