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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教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
但建教合作班得依需要增置導師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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