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教師行為違法情節輕重,應審酌下列因素:
一、對學生身心造成之侵害。
二、對學生之侵害行為應受責難程度,包括故意、過失、悛悔實據及其他相關因素。
三、對學生侵害行為之次數、頻率、行為手段、重複違犯及其他相關因素。
四、阻卻違法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