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20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0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組成調查小組或輔導小組之案件,應處理至完成調查報告或輔導報告後,依本辦法規定程序繼續處理;其他案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應依本辦法規定程序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