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5條幼兒園得成立家長會;其屬國民中、小學附設者,併入該校家長會辦理。前項家長會得加入地區性家長團體。幼兒園家長會之任務、組織…
- 第36條父母或監護人及家長團體,得請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下列資訊,該主管機關不得拒絕:一、教保服務政策。二、教保服務品…
- 第37條教保服務機構應公開下列資訊:一、教保目標及內容。二、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證照。三、衛生、安全及緊急事…
- 第38條父母或監護人對教保服務機構提供之教保服務方式及內容有異議時,得請求教保服務機構提出說明,教保服務機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 第40條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有損及幼兒權益者,其父母或監護人,得向教保服務機構提出異議,不服教保服務機構之處理時,得於知悉處理…
- 第41條父母或監護人應履行下列義務:一、依教保服務契約規定繳費。二、參加教保服務機構因其幼兒特殊需要所舉辦之個案研討會或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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