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任用退休辦法 第5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任用退休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5條 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於服務期間,得比照現役軍訓教官辦理晉升,比照階級支薪,惟除大專院校主任教官(含暫代)得晉升上校階級支薪以外,其餘大專院校非主任教官及高級中等學校主任教官等之晉升,均限於比照中校以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