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第5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5條 評鑑會之任務如下:一、審議評鑑實施計畫。二、審議評鑑之申復與申訴處理程序,及申訴評議規定。三、審議受評鑑學校及幼兒園之申訴。四、確認評鑑結果。五、審議其他與評鑑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