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第14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14條 各該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對受託評鑑機構之規劃、設計、實施及結果報告及相關事項等,進行後設評鑑;其評鑑結果,得作為遴選委託辦理本評鑑之依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