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48條 法規:性別平等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相關法規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附則 第48條 本法施行日期,除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目、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條至第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前段但書、第三項、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八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