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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各級學校、幼兒園及社會福利機構(以下簡稱學校(園)及機構),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之提供,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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