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全民國防教育,由本部編定全民國防教育補充教材,內容包括全民國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防衛動員、國防科技及其他相關事務,並由學校採融入式教學,納入現行課程中實施。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