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 第41條 法規:教師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相關法規 教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教師組織 第41條 學校不得限制教師參加教師組織或擔任教師組織職務。學校不得因教師參加教師組織、擔任教師組織職務或參與活動,拒絕聘用、解聘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