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37條 法規: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第37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附設有幼兒園者,其幼兒園設立標準、課程、設備、招生及師資等事項,比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