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33條 法規: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第33條 對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補助,包括教學設備、對學生學費及學生團體保險之補助,並依本部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