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教育法 第5-1條 法規:藝術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相關法規 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5-1條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督導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落實藝術教育課程依課程綱要排課及授課,未依相關規定辦理者,應限期改善並追蹤輔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