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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部獎助藝術與美感教育工作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辦法獎助對象包括機構、團體及個人三類:一、機構:學校、社會教育機構及其他有關文教機構。
二、團體:依法令立案之團體或向法院登記之法人。
三、個人:實際從事藝術與美感教育工作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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