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第25條 法規: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25條 空中大學教師之分級、聘任、資格及程序等事項,依大學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辦理。空中大學除依教師法規定外,得基於教學及學術研究發展之需要,訂定教師權利義務及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納入學校章則,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並納入聘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