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藝術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各級學校藝術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8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推廣教育之經費,以自給自足為原則,並依收入總額設定一定比率做為學校統籌經費,推廣教育收費標準及鐘點費支給標準由各校自訂。經費之收支,均應依相關會計作業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