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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藝術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藝術推廣教育之經費,以自給自足為原則,並依收入總額設定一定比率做為學校統籌經費,推廣教育收費標準及鐘點費支給標準由各校自訂。
經費之收支,均應依相關會計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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