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2條 法規: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三章 會計要素及財務報告編製 › 第二節 財務報告之編製 第32條 財務報表,除新成立之教育法人外,應採二年度對照方式編製,以當年度及上年度之金額併列表達。前項財務報表,應由教育法人董事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就主要報表逐頁簽名或蓋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