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進修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6條 法規:專科學校進修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第6條 專科學校進修部得與其他校內行政單位合併;合併後,變更其組織及名稱者,應修正組織規程,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報本部核定後實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