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法規: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相關法規 專科學校法母法 第12條 專科學校學生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修讀他校輔科、雙主修、跨校選修科目,應經本校及他校之同意。專科學校得就學生修讀輔科、雙主修、跨校選修科目,自行訂定收費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