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7條 法規: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相關法規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技職教育之規劃及管理 第7條 主管機關應衡酌區域產業及個人就業需求,配合社會、經濟及技術發展,規劃所轄學校技職教育之實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技職教育具有成效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提撥經費予以獎勵;其獎勵之條件、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