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17條 法規: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相關法規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技職教育之實施 › 第二節 職業準備教育 第17條 專科以上學校為辦理職業準備教育,得與產業合作開設專班。前項專班之授課師資、課程設計、辦理方式、學分採計、職場實習及輔導等事項,由專科以上學校擬訂實施計畫,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