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第4條 法規: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4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使用費之收費項目如下:一、宿舍費。二、電腦或語言實習費。三、網路通訊使用費。四、音樂或體育設施使用費。五、使用宿舍保證金。六、其他使用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