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12條 法規: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四章 會計及財務 第12條 校務基金之會計事務,由教育部統一訂定會計制度,供各校依據其學術研究及教學之特性,訂定以績效為導向之會計處理原則,據以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