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法規: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二章 學校法人內部控制制度 第5條 學校法人應就財務事項,訂定管理規章及設計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點;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董事、監察人之報酬、出席費及交通費之支給。二、公債及短期票券之購買、動產購置及其他投資事項。三、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購置或出租。四、募款、收受捐贈、借款、資本租賃之決策、執行及記錄。五、負債承諾與或有事項之管理及記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