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第6條 法規: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6條 監理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參事、督學或部長指派高級職員專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其餘人員均由本部人員調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